根据《海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琼财教[2014] 1528号)、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<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(2013)220号)精神、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热海大办(2017) 61号)的文件精神以及《美高美集团4688am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(试行)》有关规定,在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基础上,经学生本人申请,各班级评议小组初审,生态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,现将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,如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。